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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网事】
面对直播间里的主播不断喊出“厂家直销”“假一赔百”“全网最低”,你是否也在一声声热情的“家人”中点下了付款按钮?
图源:新华社
又到“双十一”,直播电商迎来新一轮热潮。然而,近年来不少知名主播出现带货产品“翻车”的事件,让网友从过去追逐优惠与低价,逐渐转向看重直播带货商品的品质和售后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薛虹】《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里有这样一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但主播们找到了“钻空子”的方式,认为自己只是做网络广告,但没有在屏幕上打出广告标识。所以,我们相信商品就是直播间或主播直接销售的,他们需要承担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薛虹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最新的司法解释明确,对于有些主播在直播间宣传的“假一赔万、假一赔千、假一赔百”等赔付标准,高于法定标准的,消费者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商品是假的,法院就应该支持按照直播间的承诺去赔付。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朱巍
近年来,不少“未成年人打赏主播上万元”“小学生线上抽盲盒花掉数万元”等新闻频上热搜。
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近11亿人,今年上半年新增网民742万人,其中,10-19岁青少年占新增网民的49.0%。相较于更有自控力的成年人而言,未成年人在直播中对于主播的连番推荐更容易失去判断力。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民法典将家长对孩子的管理责任分为三部分:保护、教育、抚养。可以看到,除了保护和抚养之外,家长还有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如果不履行教育的义务,即使相关法律规定完善、平台管理到位,孩子用家长的账号信息去登录,也不易管理。所以,在直播领域中,青少年的管理一方面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完成,另一方面,家长要成为“第一责任人”,平台要作为“第二责任人”。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市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薛虹】电商平台也应考虑增加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平台拥有相应的技术手段。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特别是他们的父母,可以提供账号实际操作人或控制人是未成年人的证据,这时未成年人操作的交易是不能成立的。
随着电商经济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平台已在曾经的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身份之外,增加了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身份。对此,互联网平台也将担负起更多相应的监管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未来网络法治和技术的发展,正在从“技术到法治”转变为“法治到技术”。此前的从“技术到法治”,要求在新技术出现后,法律监管要跟得上。现在,法律规定了技术要遵守的底线后,技术标准、特别是AI(人工智能)的审核标准要跟得上法律规范。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产业生态不断进步、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平台治理正在不断“水涨船高”。我们要持续提高自身网络素养,与法律法规、互联网平台、直播商家形成合力,携手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网络消费环境。
监制:张宁 策划:李政葳 拍摄:陆野 刘昊 赵鹏超 撰文:孔繁鑫 制作:曾震宇 刘鑫坤 配音:赵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