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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由光明网网络安全频道、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六方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推进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专题分享会在京举行。
“当前的网络安全三个核心层面是——保关基、保数据、保意识形态安全。”会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授左晓栋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各国政策演进及推进情况”为主题进行讨论。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是党中央有关文件和《网络安全法》确定的基本制度。近年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中央网络安全政策要求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有力保障了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我们要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左晓栋说。
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推进过程中,左晓栋提到,部门职责协调是关键问题。法律要求,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重点保护,这要“破题”。“在数据安全层面,实际上也面临类似的问题。《数据安全法》提到,要在等级保护制度基础上做好数据安全保护。”
左晓栋坦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与之前的等级保护制度是有区别的。其中,等级保护制度是“基线要求”,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只达到“基线”是不够的。“这就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形成体系化的制度框架,这样相关工作才能取得实质性进步。”
“建议组织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计划;同时,各部门之间应进一步加强协调,认真研究这项制度,明确其本质,并对其有更加清晰的定位,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落地,让它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屏障。”左晓栋说。(记者 李政葳 视频制作 孔繁鑫 摄像 李伯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