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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讯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由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光明网、北京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天津市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于6月1日在线上举办。会上,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党委书记、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研究中心主任方增泉根据课题组《中国青少年网络素养调查报告》中青少年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现状的调研分析,提出了针对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权益的意见和建议。
方增泉表示,网络素养是青少年在网络情境中的认知和行为能力。根据2022年所做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我国青少年网络素养比较稳定,但是青少年网络素养的总体得分不高,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体来看,青少年的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能力处于较高的水平。
“调查研究显示,中学生拥有负面隐私经历占比13%。青少年负面隐私经历比重较大,不容忽视,亟需加强指导。”方增泉指出,调查研究显示,中学生负面隐私经历对其隐私保护能力产生显著的影响。在访谈过程中也发现,中学生大多数情况下,为了满足目标需求,仍然会选择默许和同意提供隐私信息的情况。由此,他建议家庭及学校可通过调查、询问或鼓励主动反馈的途径,对负面经历具体细节进行了解和帮助,维护青少年的权益,为中学生心理和隐私保护行为提供辅导,避免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调研分析显示,青少年隐私权益意识较强,需谨防隐私披露行为频繁出现的恶性循环。方增泉表示,在当前用户需披露部分隐私信息才能更大程度地享受各类App及平台优势的市场驱使下,中学生在进行隐私关注与获取收益的评估时,存在着隐私悖论。一方面我们担忧自己的隐私风险,同时又为了愿意某种使用便利来让渡自己的一些隐私信息。
方增泉还建议,中学生对网络隐私的认知仍需拓展认知范围。总体来看,中学生在隐私认知方面的得分较高,能够对个人及家庭的基本信息保持较高程度的认知,但在个人衍生信息及社交信息方面的隐私认知程度稍弱。
调研发现,中学生的隐私关注水平降低,更可能在未知状态下受到网络隐私的侵犯。方增泉分析,青少年对平台的隐私条例需要给予高度重视,隐私条例的内容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更适于人们进行阅读。
与此同时,青少年采取法律途径维权的意愿也仍需加强。“在网络隐私负面事件层出不穷的大数据时代,青少年作为弱势群体本身更容易受到隐私威胁,社会各方应该坚定维权信念,采取更全面的维权手段,促进法律维权渠道的简便和畅通,更好地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方增泉说。(黎梦竹)